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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2024 TCOD台中原創」申請簡章
壹、計畫宗旨
扶植臺中優良文創業者,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推動「TCOD台中原創」品牌計畫,透過城市共同品牌之推廣,提升臺中文創品牌價值與競爭力,建立臺中優質文創品牌形象。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執行單位:首傑藝術事業有限公司
參、申請資格
凡依法在臺中市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個人工作室,且已依法申請相關許可上市販售、並已量產之文化創意商品,均可申請。本市業者可獨立申請,亦可與合作單位(如設計公司、設計產業業者及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師生等)共同提案。
肆、執行期程:依公告時間為準(暫定每年度辦理一次)
伍、申請範圍與審查機制:
申請單位須設立於臺中,產品須具備產品內容物及外包裝或包材,展現完整可直接銷售之產品。為拓展本市文化創意商品產值並增加市場能見度,產品須具備有一定的量產能力。
陸、申請類別
二、視覺及包裝設計類
三、創意生活類
捌、申請程序 一、 申請收件 (一) 依本局公告時間辦理申請收件,申請單位須繳交以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