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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簡章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2024 TCOD台中原創」申請簡章

壹、計畫宗旨

扶植臺中優良文創業者,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推動「TCOD台中原創」品牌計畫,透過城市共同品牌之推廣,提升臺中文創品牌價值與競爭力,建立臺中優質文創品牌形象。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執行單位:首傑藝術事業有限公司

參、申請資格

凡依法在臺中市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個人工作室,且已依法申請相關許可上市販售、並已量產之文化創意商品,均可申請。本市業者可獨立申請,亦可與合作單位(如設計公司、設計產業業者及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師生等)共同提案。

肆、執行期程:依公告時間為準(暫定每年度辦理一次)

伍、申請範圍與審查機制:

申請單位須設立於臺中,產品須具備產品內容物外包裝包材,展現完整可直接銷售之產品。為拓展本市文化創意商品產值並增加市場能見度,產品須具備有一定的量產能力。
 

陸、申請類別

以「臺中文創精品」及「臺中文化內涵」之「TCOD台中原創」品牌發展定位與本局重點扶植項目,所衍生之「工藝品」、「視覺及包裝設計」、「創意生活」等三大類別。
  類別 說明
工藝品類 工藝創作工藝設計工藝品生產為主,產品須為正式上市可複製生產,並具備基本包裝者。
視覺及包裝設計類 1.以品牌形象設計、平面視覺設計、商業包裝設計為主。商業包裝設計包括食品、民生用品、伴手禮產品等包裝。

2.
視覺及包裝設計類須依內容物相關法規,檢附衛生合格書件/檢驗合格證明等(影本須加蓋公司大小章)。內容為食品類者,需檢附 3 年內中央認證食品檢驗機構食品衛生標準檢驗合格證明,或具有食品業者登錄字號,或有效期限內之GHP 或HACCP 之證明文件。

3.內容物成分不在「TCOD 台中原創」品牌審查範圍內。

創意生活類 設計師品牌創意生活產品為主,產品須為正式上市可複製生產,並具備基本包裝者。

柒、審查標準

一、工藝品類
 
項目 內涵 權重
文化內涵 具備臺中在地故事性、文化特色與定位。 35%
發展潛力 量產可行性、市場接受度、通路可行性、異業合作潛力等。 25%
視覺美感 整體外觀的色彩應用、造型、作品美觀程度等。 20%
材料工法 材料選擇、工法使用,強調設計與製作者的精神融入。 20%
      合計100%


二、視覺及包裝設計類

項目 內涵 權重
文化內涵 具備臺中在地品牌故事性及特色性。 35%
發展潛力 產品價值與發展潛力、市場推廣與行銷、通路販售、異業合作潛力等。 25%
美感設計 視覺設計的色彩應用、造型創意、美感展現等。 20%
材質運用 材料選擇、環保性及實用性。 20%
      合計100%


三、創意生活類

項目 內涵 權重
文化內涵 設計師品牌理念及產品故事性。 30%
發展潛力 產品價值與發展潛力、量產可行性、市場接受度、通路販售、異業合作潛力等。 30%
創新創意 產品設計魅力、美感、獨創性或科技應用等創新表現。 20%
功能使用 設計概念、品質與實用性、是否符合使用者需求,並能為其生活品質加分。 20%
      合計100%


捌、申請程序
一、 申請收件
(一) 依本局公告時間辦理申請收件,申請單位須繳交以下資料

項目 說明
合法登記證明 如: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社團組織、個人工作室立案證明等影本。
報名表(附表一) 請完整填寫。
商品資料表(附表二) 請完整填寫報名類組之表單,一組/件商品填寫一份,欄位不足者可自行延伸。
切結書(附表三) 請完整填寫並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簽名加印鑑。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附表四) 為辦理「TCOD台中原創」品牌徵選,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本局將依法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其他參考文件(無則免) 如:國內外得獎紀錄、國內外認證標章、媒體報導記錄或是其他有助於認證審查作業之參考資料。
報名資料電子檔 上述資料電子檔產品照片電子檔(300dpi以上),請以雲端連結(需開啟觀看權限)傳送至project@gallerychuan.com,或是上傳至線上雲端空間。

★★★(二) 收件方式

1. 點選線上申請
請於線上填寫完報名表單後,上傳報名表、商品資料表電子檔(word檔及PDF檔)、商品相片至少3張及公司登記證明至project@gallerychuan.com。

2. 書面申請:
於公告截止日前掛號郵寄(非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書面資料及產品照片電子檔請一併Email至主辦單位信箱,逾期不受理。

■收件地點:台中市北區民權路361號B1 (封面註明:2024 TCOD台中原創徵件)
Email:project@gallerychuan.com
電話:04-22038086分機14 陳小姐

(三)申請資料如有缺件,請於收到本局通知後,3日內補齊資料,逾期則不受理。


二、初審

(一) 本局將以專人審查申請單位繳交資料,資料齊全並符合申請資格之單位將進入複審。
(二) 通過書面資料審查者,將另行通知專家審查之產品交件時間與地點,逾期未繳者視同放棄。
三、複審
(一)由本局邀請產、官、學界之專業人士組成專業審查團,針對通過書面審查的產品進行複審,審查標準達80分以上即為合格。得由評審團具名推薦年度最優秀賞。申請單位需配合本局通知時間提供產品實品供審查委員審查。
(二) 審查注意事項
1. 寄送審查之商品應加以防護包裝,以避免產品於運輸過程中受損。
2. 寄件之運費與衍生之相關支出由申請廠商自行負擔。


玖、作業期程(依相關公告時間為準)
日期 作業事項 備註
3月至5月24日 申請收件 繳交書面申請資料
6月 書面審查 通知入選廠商提供參選產品供審查委員審查
6月 專家審查 邀請產、官、學界之專業人士組成專家評審團,針對通過書面審查的產品進行審查,審查標準達80分以上即為合格。得由評審團具名推薦年度最優秀賞。
7月 公告名單 針對通過TCOD台中原創認證之產品,進行後續簽約事宜。
*註:實際時間依主辦單位通知為主
 
壹拾、產品資格與限制
一、每家業者同一年度報名件數不限,設計風格相近之商品請業者自行評估是否提報為系列產品,提報之商品將由專家委員決定是否通過認證。
二、為秉持創新創意之精神,申請之商品以簡章公告時3年內上市為原則,已獲「TCOD台中原創」認證之商品不得重覆送件,惟經改良修正後重新上市之商品不在此限,亦請申請單位事先提出說明。
三、每年度申請之商品,交由專家審查團做最終裁決,依比例擇優通過認證,如有多件優秀商品審查分數超過80分,得由主辦單位與專家審查團商議增加名額。
四、由文化局其他合作計畫產出之作品,得經由專家學者認定及審核後,授予「TCOD台中原創」之認證。

壹拾壹、TCOD台中原創使用規範
一、通過認證產品將頒發該年度之「TCOD台中原創」證書與獎座,取得認證應用權。
二、TCOD台中原創須加註認證年份,但無使用年限,例如113年度獲選,需標示「2024 TCOD台中原創」。

壹拾貳、獎勵推廣及配合措施
經授權為TCOD台中原創之產品須配合臺中市政府協助行銷推廣,以型塑城市品牌、 提升文創產品知名度。
一、須配合本局/本府活動進行展售與推廣。
二、得由本局邀請參與本局/本府辦理之國內外大型展覽。
三、得由本局協助於本局官方網站及Facebook粉絲專頁宣傳。
四、得由本局/本府推薦相關電子通路、各產業據點及實體據點展示或銷售。
五、得由本局/本府協助通過認證之廠商申請政府創業貸款及輔導資源、介紹及導入經濟部SIIR/CITD/SBIR 等相關創新輔導專案,協助爭取各項政府資源運用措施之資訊。
六、業者應配合提供獲認證前後之產品銷售數據供本府進行效益分析參考。

壹拾參、查核及退場機制
申請單位如有下列因素之一者,將取消其使用資格,如違法者另需負完全法律責任。
一、參選產品有涉嫌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查證屬實者。
二、經商品檢驗發現有重大缺失者。
三、違反政府相關法令規定情節重大者。
四、於執行期間內無故停產獲選之商品者。
五、於執行期間內無故停產者。
六、自願放棄審查通過之資格者。
七、未遵循標章使用規範,經勸導後仍未改善者。

壹拾肆、其他注意事項:未盡事項,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點選線上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