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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組別(擇一)

同一商品是否曾經獲得TCOD台中原創品牌

報名品項及商品名稱

參考文件 (無則免)

公司簡介

參選商品之線上通路







競賽/參展意願調查

至2024年底,參選商品是否有意參與國內外展會/競賽

臺中影視發展媒合意願調查

至2024年底,參選商品是否有意願參與台中影視發展媒合計畫

切結書及個人資料同意書

【切結書】
一、本人保證據實填寫本申請書,並願遵守臺中文創選品品牌申請相關規範。
二、本人保證申請之創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並有權為此申請。
三、本人同意配合TCOD臺中原創品牌的相關推廣活動。
四、如送件商品為食品者,其食品須遵照衛生福利部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辦理。
五、如有發現以下事項者,本人同意被取消本次資格及三年申請權並同意負完全法律責任。
(一)申請所填資料與繳交資料不實者。
(二)產品如係仿冒抄襲,違反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情事者。

【個人資料搜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辦理「TCOD台中原創」品牌徵選,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本局將依法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二、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請您詳讀本局應行下列事項:
(一)機關名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二)蒐集目的:主要提供作為「TCOD台中原創品牌徵選計畫」相關資訊聯繫通達等相關業務所需。
(三)個人資料類別:含姓名、電話、電子郵件、公司名稱、地址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四)個人資料利用期間:自本年度開始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五)個人資料利用地區:中華民國地區。
(六)個人資料利用對象:本局內部、與本局合作之官方及非官方單位。前述合作關係包含現存或未來發生之合作。
(七)個人資料利用方式: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書面及傳真。
三、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1)查詢或請求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5)請求刪除。如欲行使以上權利,請洽電04-2228-9111#25105,或來信至antshine@taichung.gov.tw。
四、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局您的個人資料,惟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將無法參與「TCOD台中原創品牌徵選計畫」等相關服務。

檔案上傳

請至https://pse.is/5mpfk8
上傳以下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1. 公司合法登記證明:圖片或 pdf 檔
  2. 報名表及商品資料表:簡章附表一~二,word 或pdf檔
  3. 商品相片至少 3 張:影像或集合成一式壓縮檔
  4. 個資及切結書用印:簡章附表三及附表四,圖片或 pdf 檔
  5. 其他資料:如食品類檢驗證明、參選商品獲獎證明等,無則免
檔案命名為- 「公司名稱-文件名稱」 ,例如「首傑藝術-商品資料表」 若您有問題,可洽
  • Email:project@gallerychuan.com
  • 電話:04-22038086 分機 14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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